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日期:2014年05月13日 00:00  作者:  编辑:  编号:  审核:    来源:   点击:[]

校属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公务卡”,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4年9月1日起,财务报销将取消公务消费的现金支付,改为公务卡转帐支付。

2、根据 “一人一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的规定,学校要求没有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特别是经常执行和参与公务活动的教职工,必须尽快办理公务卡。

3、以院、处为单位集中办理,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公务卡,于本月20日之前将办卡人员名单提供给财务处,财务处会同建行硚口支行,将在521-5月30日集中办理公务卡。

4、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凡出差县级以上城市,将不再借支差旅费,出差期间的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支付,少量的现金支付,由出差人自备。出差县及以下的地方,可以适当借支现金。

5、市内公务消费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含进餐费、培训费、手续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邮电费等。

6、财务报销凭公务消费的有效发票和“公务卡”刷卡凭条,经审核制证人员审核后报销。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办卡工作,以免造成无公务卡带来的报销困难。

财务处

2014年5月12日

 

上一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下一条:关于免费升级工资卡的通知

打印】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