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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7月03日 00:00  作者:  编辑:  编号:  审核: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鄂教思政办〔2013〕2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仅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学科范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应准确填写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学校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具体要求有:

(一)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限省教育厅划拨经费的省属普通高校申报;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二)各类项目申请者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四)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已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五)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所有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校内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填写完申请书后,由各学院(部门)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档1式1份集中报送科研处,通过校内组织评审后科研处再向申报者分配网上申报账号及密码。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系统开放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9月15日。

(三)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88756029。

四、其他要求

(一)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本文件及课题项目申请书、结项审批书、申报一览表可在申报管理系统内浏览下载。

(二)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人:谭华,联系电话:027-87122121(转8119)。

(三)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科 研 处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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