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文明家庭的通知
日期:2013年06月21日 00:00 作者: 编辑: 编号: 审核: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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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根据省直机关妇工委 «关于评选表彰省直机关文明家庭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鄂直妇文【20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文明家庭推荐对象系我校职工家庭。各分工会可推荐1户文明家庭
二、推荐条件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男女平等,夫妻恩爱;敬养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互相帮助;崇尚科学,低碳生活;热心公益,保护环境;爱岗敬业,成绩显著。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组织工作
文明家庭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分工会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学校工会负责进行审核受理并择优向省直机关工会推荐。
2.指导工作
要求各分工会在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及行政领导的指导下,认真组织,严格按评选条件推荐,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确保事迹特别突出。
3.材料要求
凡申报的文明家庭,需填写 «第三届省直机关文明家庭申报表»(其中涉及负责人意见由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或行政领导填写, 一式两份,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送报电子版表格,照片及文字材料)。
4.截止时间:
各分工会务必在2013年7月4日前,向学校工会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易丹
联系电话:88756023
电子邮箱:16813496@qq.com
学校工会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