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4月11日 00:00  作者:  编辑:  编号:  审核:    来源:   点击:[]

各院部:

现将《2013年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且需要报考的人员及时填写相关材料,并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将《花名册》、《报名表》、论文材料复印件及测试费用汇总交至人事处320室。

人事处

2013年4月11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实验技术、省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中小学,市、州人社局和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大型厂矿企业单位:

为做好实验技术、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结合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3年度实验技术、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教育厅职称工作改革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13]31号文件规定,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直属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具体参加人员应以各单位摸底上报教育厅职改办的名单为准。

四、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一)实验系列

1、测试方式:统一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2、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二)省直中小学系列

1、测试方式:中级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

2、测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综合人文素养;教学能力(教学理念、方法、策略等)。

五、测试报名

1、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并提交现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均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还需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正文、公章,制作成.pdf格式(大小不得不超过5M)。各单位审核后在4月15日以前将报名表及论文的电子版(命名格式均为:单位—申报职称—姓名)汇总发至邮箱jsglc1509@163.com

2、实验技术专业测试人员报名表及论文(均为一式四份)的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上交,并同时办理缴费手续。省直中小学教师(中级)测试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缴费,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名。在缴费时各系列均须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

3、4月15、16日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测试合格证(高级)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发。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1年(含当年)以后水平测试合格的,今年申报仍然有效。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八、测试费用

按省人社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委托收费单位的通知》(鄂价费[2011]383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的规定收取,高级100元,中级50元。

省教育厅职改办

2013年4月10日

附件: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xls

2.2013年度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人员花名册.xls

 

上一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七周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下一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七周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打印】 【关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