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的统计及科研资料归档工作;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及科研津贴的发放工作;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产学研结合与产业开发工作;科技成果转让。
科研处处长职责: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研处全面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转让、鉴定、评奖等管理工作;负责科研工作量的管理和科研津贴发放工作;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负责科研管理的各项政策的制订与实施。
科研处副处长职责:协助处长完成科研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产学研结合与产业开发工作;制定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开展高等职业研究工作。
科研处科员职责:负责科技情报收集;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津贴发放的计算工作;科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项目的外联、申报;科研处资料管理及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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